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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 | 关于印发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总承包合同》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 为引导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合同签订,维护业主、施工单位、电梯制造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《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》《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》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际,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组织编制了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总承包合同》,拟供有关合同方参考使用。对于本合同文本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,请及时向我协会反映。

联系部门: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秘书处,联系人:朱志浩,联系电话:020-83199446。

附件: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总承包合同

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

2026年10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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